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亟待加強
近年來,我國的汽車保有量逐年增加;隨之,廢舊輪胎的產生量也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回收和利用工作沒有跟上,廢舊輪胎的去向成了難題。專家們指出,廢舊輪胎具有很強的抗熱、抗機械和抗降解性,數十年不會自然消解,如果丟棄在自然環境中,不僅占用土地,浪費資源,而且嚴重污染環境,會形成一種新的“黑色污染”。 年產廢舊輪胎5000多萬,回收率只有七分之一
有關部門提供的數字表明,目前我國輪胎年產量已超過1億只,每年產生的廢舊輪胎達5000多萬只,重量140余萬噸。但年處理量只有20多萬噸,僅占總產生量的14.2%。大量廢舊輪胎被丟棄或露天堆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城鄉結合部都能看到綿延數千米,像小山一樣的廢舊輪胎堆放點,不僅占用土地,污染環境,而且極易引發火災。2001年1月7日,廣東省云浮市郊一廢舊輪胎存放點發生火災,現場濃煙直沖云霄,籠罩了周圍數平方公里。2002年2月24日,重慶市南岸區廢舊輪胎回收站發生火災,當地出動8個消防中隊、19輛消防車,奮戰1個多小時才將大火撲滅。
同時,我國又是橡膠消耗大國,年消耗量達230萬噸。每年產生廢舊橡膠180萬噸,其中60%以上是廢舊輪胎。但是在每年回收利用的90萬噸廢舊橡膠中,廢舊輪胎僅占20%。
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專家們介紹說,目前我國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主要有四種途徑一是直接回收利用,用作港口碼頭及船舶的護舷、防波護堤壩、漂浮燈塔、公路交通墻屏等。但此種使用量很少,不到廢舊輪胎產生量的1%。二是翻新利用,舊輪胎翻新不僅可延長輪胎使用壽命、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降低運輸成本,而且減少環境污染,是一項非常有前途的環保產業。世界上新胎與翻新胎的平均比例為10:1,但我國僅為26:1。三是生產再生橡膠,我國的再生產量歷史上曾經達到51.2萬噸。四是生產硫化橡膠粉,此項工作在我國剛剛起步,生產企業僅有數十家,年產量不到5萬噸。
從總體上看,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方式和技術比發達國家并不落后,主要差在政策支持和管理。為了處理好廢舊輪胎,發達國家已相繼成立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機構,如美國的“廢胎管理委員會”,加拿大的“廢胎回用管理協會”、“廢胎管理局”等。目前我國尚無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管理部門,也未建立正規的回收利用系統。在立法上也比國外滯后,至今沒有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具體立法,“誰污染,誰治理”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方面沒有具體的措施。同時對廢舊輪胎的處理缺乏優惠政策,國外廢舊輪胎多是無償利用,政府還有補貼,并實行免稅政策。但我國不僅不免稅,稅率還高于其他加工行業;不僅無補貼,廢舊輪胎還要高價買。這種政策不利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
另外,目前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企業普遍生產經營規模小,自我改進能力低,企業發展無后勁。大多數翻新輪胎企業裝備水平不高,技術力量薄弱,缺少必要的測試設備,翻新輪胎質量難以提高。膠粉工業剛起步,市場尚未打開,沒有形成新的產業。加上我國廢舊輪胎資源零星分散,其回收、加工、運輸費用高,生產經營難,所以廢舊輪胎回收利用行業呈低水平徘徊狀態。
專家們的幾點建議
有關環保專家指出,要解決廢舊輪胎問題,就要盡快制定《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將廢舊輪胎資源回收利用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通過法律規定,明確生產、使用單位的責任和義務,禁止隨意堆放、丟棄、焚燒廢舊輪胎。將廢舊輪胎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在各地成立廢舊輪胎回收處理集散中心,建立健全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網絡及機制,負責本地區廢舊輪胎集中回收、分類、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研究制定鼓勵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經濟政策。建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專項基金,征收廢舊輪胎處理費,用于廢舊輪胎回收管理、加工利用補貼和技術開發。對從事廢舊輪胎加工利用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不斷發展。同時研究無償回收廢舊輪胎的可行性。
通過各種渠道,增加對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科技開發的投入。可將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的科技開發,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示范項目及科技三項費用的支持范圍。通過增加科技投入和技術進步,推動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