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個商品被禁止從事加工貿易
為了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商品出口,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商務部、海關總署昨天聯合發布了2008年第22號公告,公布了2008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主要是根據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國家宏觀調控的要求,對此前發布的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商品編碼進行了技術性調整。
2008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共計1816個海關商品編碼,其中包括新增禁止類商品目錄39個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598個。
相比2007年第一批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涉及多達1853個商品,專家指出,今年的新目錄還是考慮了內外部環境變化給我國加工貿易企業帶來的較大壓力,同時又堅持了近年來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大方向,引導企業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發展。
商務部強調,新目錄規定了禁止為種植、養殖等出口產品而進口種子、種苗、種畜、化肥、飼料、添加劑、抗生素等開展加工貿易,禁止開展進口料件屬于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的加工貿易(如含淫穢內容的廢舊書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質的工業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