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機械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7)
(三)有關承諾事項的履約時間、履約方式及保證措施
1、在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委托公司董事會在股票復牌前向登記公司申請辦理股份流通鎖定事宜。
2、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自獲取流通權以后,將全部股份托管在證券代理商指定席位上,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
(四)承諾事項的違約責任
若在法定的禁售期內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則相應的股東將賣出股份所獲得資金劃入本公司帳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接受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應處罰和處理。
三、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數量、比例和有無權屬爭議、質押、凍結情況
(一)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秦川集團、楊凌節水、安康水電提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動議,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02,547,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12%,占全體非流通股總數的95.77%,超過全體非流通股數的三分之二,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要求。
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萬股) 占總股本比例(%)
秦川集團 9,638.40 41.46
楊凌節水 577.92 2.49
安康水電 38.40 0.17
合 計 10,254.72 44.12
(二)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質押、凍結情況如下:
經查詢,截止本說明書簽署日,提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秦川集團、楊凌節水、安康水電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也不存在質押、凍結情況。
四、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其處理方案
(一)無法及時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風險及其處理
公司國有股股東所持股份屬國有法人股,根據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規定,國有股股東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處置需在相關股東會議召開前得到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人民政府的批準,該等處置存在無法及時得到批準的可能。
若在相關股東會議開始網絡投票前一天仍無法取得有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則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延期召開相關股東會議。如果上述主管部門沒有批準本次國有股處置的行為,則公司將取消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終止本次股權分置改革。
(二)無法得到相關股東會議批準的風險及其處理
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需經參加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存在無法獲得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