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遺忘兩樣重要的東西
據了解,昨日社論指出“在一個欲圖建立平等的市場經濟體系的國家中,必然要徹底掃除種種不合理的特權制度”,可目前卻面臨著“氣勢不再的改革精神……多了守成的妥協……困境”。回顧過去發現,改革初期的復雜和困難主要是思想上的束縛,而不是利益的束縛。當時誰都沒蛋糕吃,都餓肚子,從平民到領袖都一樣。肚子里沒什么東西,但腦子里很多意識形態,所以那時改革首要解決的是意識形態之爭問題。然發展到今天,利益分化、多元了,社會謀生方式越來越多樣化,這時不再是意識形態之爭,而是肚子之爭。
透徹地看到社會的轉變,或許可以明白當前改革究竟缺少了什么。而筆者認為當前改革至少遺忘了兩樣重要的東西。
一是“民生優先”。雖然近年來民生問題已較過去受到更多關注,而廣州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更提出了“民生優先”這一治市理念,但真正落實到政策卻少之又少。特別是在行政決策上,“民生優先”還只是一個概念,不具操作性,這也是目前社會紛爭不斷的重要原因。其實,民生問題更多的是一些很具體的社會事務,如建變電站、垃圾焚化廠、修路建橋等。所以改革必須使行政決策重心放在民意上,不管是市一級還是區一級的政府部門,甚至是街道辦在決策時都要認真吸納民意,因為我們講的民主,不應僅僅停留在重大問題上,更多應關注的其實是民生小事。
二是“公權制衡”。目前許多社會紛爭,如釣魚執法等問題,都反映出有關部門通過手中“權力”壟斷著公共資源來牟取暴利,而公眾往往處于無權無勢的窘局之中。因為政治參與的途徑被堵塞,然后決策時不顧及各方利益,所以現在許多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都遇到反彈,而且反彈力度很大,大家都覺得力度不大就得不到解決。所以有些人開始通過無規則博弈來解決問題,游戲規則慢慢變成“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手段越來越激烈,如爬大橋、堵國道、斷手指、開胸檢肺。所以,改革的另一重任便是公權和利益的制衡,而關鍵便是將公眾對決策(包括決策調整)的啟動權制度化,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公眾可對某項決策提上政府議程,這是分享權力的關鍵一步,也是制衡權力的第一步。